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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简介
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简介

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HICMC)于2023年4月28日在横琴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正式揭牌,由珠海国际仲裁院、珠海市律师协会、中国国际商会珠海商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创新发展研究院共同发起成立,业务主管部门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登记设立。HICMC是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工作部署,建立完善合作区国际商事调解等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平台。


HICMC主要职能是协助涉及商事争议的相关方,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和纠纷。HICMC的职能还包括:(1)选任具备资质的调解员;(2)组织开展调解员培训;(3)推动区域国际商事调解发展;(4)建立健全调解与仲裁、调解与诉讼的对接协作机制;(5)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6)加强国际商事调解合作。


HICMC现有在册调解员共计256名,来自境内外法律实务界、实业界、教学科研机构、商协会等机构,其中珠海82名,占比32%;内地其他省市106名,占比41%;香港18名,澳门46名,葡萄牙2名,新加坡2名,合计68名,合计占比27%。多数调解员兼具仲裁员身份,具有丰富的调解和仲裁经验,专业领域涵盖股权投资、金融借贷、国际贸易、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等,可以满足国际商事纠纷多语种、跨法域、跨专业的调解需求。


HICMC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先后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建立合作机制,受理人民法院委托调解案件。


HICMC通过“调裁对接”机制,与珠海国际仲裁院(横琴国际仲裁中心)建立合作机制。在仲裁立案前,当事人也可先行至HICMC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再向珠海国际仲裁院(横琴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确认。仲裁院在办案件也可以通过该机制,委托至HICMC进行调解。


HICMC通过“调解+公证”机制,与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公证处建立合作机制。经HICMC调解达成协议的,横琴公证处可以应当事人申请,依法对具有给付内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调解协议出具公证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