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实际需要,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调解秘书一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是由珠海国际仲裁院、珠海市律师协会、中国国际商会珠海商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创新发展研究院共同发起成立,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局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
二、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有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法律专业功底、法律职业素养、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
2.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热爱调解事业,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承压能力和身体条件;
3.具备统筹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
三、任职条件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专业:法学相关专业;
3.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
4.年龄:35周岁以内(条件优异者可放宽要求);
5.熟悉现代化办公系统,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打字速度不低于80字/分钟;
6.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能草拟汇报材料和制作调解相关文书;
7.持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8.具备2年以上政府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调解机构、律所、企业法务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9.具备英语沟通交流能力者、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法学学科重点院校者优先。
四、岗位职责
1.配合领导完成各项工作,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和执行;
2.负责日常联络及行政事务,包括对接法院、仲裁院,汇总调解案件收案信息,协助调解员管理案件进程等;
3.负责调解中心宣传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网站等)相关栏目设计、运营、优化;
4.接受当事人立案咨询,完成立案排期、组织召开调解会议、文书送达、制作笔录、制作调解相关文书、案卷管理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待遇
1.上班地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颂琴9栋8F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可能有部分时间在法院工作,对接法院与调解中心的诉调案件);
2.薪酬福利:基础工资、绩效奖金、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健康体检、节日慰问、员工团建、入户横琴等,具体薪酬面议。
六、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7.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七、招聘程序
主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及体检等环节确定拟聘人员。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有意向的人员填写《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连同报名资格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Hicmc_hq@163.com,邮件名请注明“2024年社会招聘+调解秘书+姓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8:00
3.报名材料:
(1)《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其他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初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当天请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原件用于核对。
八、其他事项
1.面试:面试由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招聘小组负责开展,具体时间及形式以通知为准。
2.体检:面试合格后,将通知应聘人员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既往工作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4.确定拟聘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调解中心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联系人: 许秘书 0756-6889166、麦秘书 18529625177。接听来电时间为工作日09:00-18:00。
6.应聘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
(2)不服从单位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准聘用的。
7.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调解中心有权解除,且不作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