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发表日期: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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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关于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经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友好协商,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理事会理事长、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伟锋分别代表双方2024年10月14日上午在第二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仲裁调解周签约仪式上签署《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关于合作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合作协议》。


    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旨在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诉讼与商事调解有效衔接,满足商事主体多元、高效、快捷解决矛盾纠纷的需求。《合作协议》就诉调有机对接作了细化说明。一是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成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委派、诉中委托的方式委托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管辖的适宜商事案件开展调解工作;二是共同搭建调解平台,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指派工作人员进驻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负责诉调对接工作事宜,共同促成矛盾纠纷化解;三是双方定期合作举办调解业务培训,共享法律法规、法律动态讯息,共同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